医疗纠纷的“第三方力量”
继前不久本报报道郑州一大学生因纠结于医患关系状况而弃医去卖臭豆腐之后,近日来,本报再一次着重关注了医患关系。应该说,时下,不管在何种环境中谈及医患关系,都是老调重弹了,但由于问题并未因被反复提及而得以有效解决,我们还有必要予以持续的关注和反思。
医闹职业化不失为医患关系紧张的升级版,这个升级版最大的特点在于打破了原有的医患秩序而造就一种新的不正常的秩序。在传统的医患关系中,患者处于相对弱势——长期以来,部分医院收红包、误诊、不负责任、乱开处方、喊价过高等问题,让患者一度无可奈何,其后果自然是致使双方的信任度不断下滑。最为关键的还在于,医患之间出了问题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医院往往握有主动优势,这很容易导致患者的利益诉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基于此,一旦患者心理的憋屈不能被及时有效地纾解,闹到医院讨说法,也就不足为奇了。
但由于各种原因,并非每一个想闹的患者靠自己就都能闹出其想要的效果,有奶便是娘的职业医闹公司正是钻这个空“应运而生”。很明显,一方面,不分青红皂白、是非曲直,给钱就去医院闹的职业医闹,该被制止打击,但另一方面,职业医闹的出现,部分打破了医患双方的权责利不均衡,甚至常常使得医方处于弱势。
应该说,不管是患弱医强的关系,还是医闹搅动下医弱患强的关系,这两种关系本质上都是无序的表现,无序的背后都是医患双方缺乏一个针对双方权责利的有效、合理的互动平台。
就目前来看,医疗纠纷并非没有正常的解决渠道,但部分患方在面对职业医闹和正常渠道时选择前者,正在提醒我们,正常渠道还有一些不正常之处。例如纠纷发生之后,医院有可能用各种手段推责、职能部门服务意识不够、医疗鉴定程序过于复杂、赔偿手续冗长耗时、赔偿数额不高、患者没钱打官司、公益性维权机构匮乏等等,任何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有可能让职业医闹成为患者的“代言人”。
在现时医患间极度缺乏信任的语境下,单靠医患各自的警醒,尤其是医方对自身义务的切实履行,是远远不够的。医患良好互动平台的建立,还必须依赖于秉持客观、公正、中立的第三方去积极作为。从现有的制度上看,卫生部门和司法部门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这一角色。但现实中它们所发挥的作用尚不足以让“医闹”绝迹。因此,还有必要针对医疗纠纷建立起一条专业、高效、廉价的权利保障通道,让医患各自的权益在正当合法的平台上得以维护。
值得一提的是,深圳市于今年3月公布《深圳市医患纠纷处理暂行办法》正式引入第三方机构独立调解医疗纠纷:第三方免费参与调解医疗纠纷,实行严格的回避制并积极引导医患双方进行仲裁。目前,重庆、鞍山、昆明等多地都在积极引入这一机制。这一解决医患纠纷的新模式,在理论上确实可以根治医闹。当然,具体成效如何,还有待这股中间力量的壮大与成熟。我们不妨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