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向哪里投诉
发生医疗纠纷应该向医院的医务科进行投诉,也可以向医院的办公室、基层也就是县、区的医政股、县、区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且,索赔金额一万元以下的,医疗机构可以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解决;索赔金额超过一万元的,医患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市级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公立医疗机构不得与患方自行的一个协商解决。
医疗纠纷的现状是:
1、医疗纠纷数量急剧上升。近年来医疗纠纷发生在各级各类医院、各个专科,涉及各种诊疗护理业务,以我市我区为例,几乎每年均有多起类似案件,而且数量上还呈现上升的趋势
2、医患关系颇为紧张。医疗纠纷发生后,一些患者及家属往往采取自力救济的方式,纠集一批亲戚、朋友到医院大闹,用“闹”来解决医疗纠纷,对医务人员进行人身威胁或人身攻击,扰乱医院的正常工作,直到医院拿钱出来,有些医院每年用于私了的钱已经远远大于正常医疗赔偿的数目。
1、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2、选择行政调解或司法救济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不要主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法院审理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如果医疗机构不能尽到前述证明责任,将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