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医疗导致看病贵
“看病贵,看病难”,不只是百姓的切身感受。昨日,省政协委员、辽宁肿瘤医院副院长姚某某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没有完善的医疗保障体系,绝大多数人都会有这样的感觉。而过度医疗,是居民看病贵的原因之一。
有学者称,过度医疗约占医疗总消费的1/3。在省两会上,一些委员、代表纷纷建言,在医改逐步深入的当前,把握市场经济规律和医疗卫生产业自身规律,积极破解看病贵和看病难。
什么造成过度医疗?
同样来自医疗行业的省政协委员唐某某表示,过度医疗实质就是超过疾病实际需求的诊断和治疗。比如滥用无明确疗效、无明确毒副作用药物,滥用和升级使用抗生素,故意增加大型检查和化验次数;恶意延长平均住院日,拖延治疗时间;医疗费用中有效治疗的份额低。
医药卫生界的政协委员认为,造成过度医疗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现行以药养医(医生、医院)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医生自我法律保护层面的问题,以及医保制度不够完善等。
姚某某说:“正因为有深层次的原因,过度诊断问题不能单纯责怪医院,医院市场化后,基本药物零差价,非基本药物加价率严格控制,国家对医疗机构的补贴不够完善和到位,医院要进设备、自我运行和发展,昂贵诊断设备医院买来显然不愿闲置。”
此外,医学的复杂性与举证倒置的医学司法鉴定制度,使得医生越来越“不自信”,可做可不做的检查,做了也为自己准备无责任的证据。种种原因,使过度医疗之风愈演愈烈。
过度医疗能否“治”?
如何从制度上破解过度医疗所带来的看病贵问题,一些政协委员提出了可操作性建议。
姚某某说,一般性的产品消费,居民都是依据自己能力决定流向,而医疗消费上,一些患者的小病、常见病、多发病也挤大医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盲目,不知道去哪好,只知道去大医院没问题,间接埋下了过度医疗的伏笔。
针对这种情况,他建议用医保杠杆实施“分层医疗、逐级转诊”,可以规定首诊不能高于区(含区)级医院,而首诊高于此标准的不予报销。遇到首诊不能治的病,首诊医院给转诊手续并加盖转诊章,医保中心将此作为报销审核的依据。小病到大医院,大医院则予转至基层医院。
唐某某认为,量化管理尤显重要,医疗行政部门应尽快出台基本医疗诊治规范,设计包括临床路径和临床疾病诊断分组、出入院标准、平均住院日、人均次费用等约束性指标,以及等级医院按比例使用基本药物。
而作为最大的买主,政府要积极寻找最佳性价比的基本药物、医疗服务项目和服务提供商(定点医院),并以团购形式实现医疗服务高性价比的“打包”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