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创新和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医疗服务水平的认识与要求也越来越高,医患纠纷不断显现。
怎样才能减少纠纷呢?全国政协委员赵吉光给出的结论是:创新和完善医患纠纷调处机制。
“许多成立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市县,通过协商途径处理的医疗纠纷占可知医疗纠纷总数的93%,数量上与以往同期相比有大幅度下降。可以说,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发挥出了重要作用!”赵吉光归纳说,通过有效的程序,特别是达到了疏导负面情绪,减少相互损耗,
成功调解矛盾的作用。再者,有效地引入商业保险对医疗纠纷的介入,降低医院承担的风险,在一定程度上防范了矛盾的激化。通过政府部门下发《医疗纠纷调解办法》,能够有效地保证医院的正常医疗秩序。
为了进一步创新和完善医患纠纷处理机制建设,赵吉光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确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的法律地位。提案认为,应全面总结各地医疗纠纷调解组织的成功做法,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尽快形成一种适合全局的调解机制模式,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建议国家通过立法,确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专门组织的法律地位,形成一个权威的鉴定、调解、处理机构,由此形成有序合理的鉴定、索赔过程,达到在不影响医患双方利益的情况下,解决医患纠纷,平息医患矛盾的目的。
“建立完整统一的鉴定机制!”赵吉光说,由于目前医学鉴定和司法鉴定两个鉴定系统同时存在,相关职能划分不明确。建议国家统一医疗事故鉴定系统,建立完整统一的鉴定机制,防止出现对医疗事故(纠纷)做出不恰当或相互矛盾的鉴定结果,影响对医疗事故的公正处理。
“坚决打击扰乱医疗服务公共场所的不法行为。”赵吉光说,应该把扰乱医疗场所正常诊疗秩序,甚至严重威胁医护人员人身安全的行为和事件,与正常的诉求区分开来。建议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针对医院发生的“不法医闹”行为,按照公共场所突发事件来对待,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
他还建议修改《执业医师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部分条款,以完善对医院和医生的保护。“此外,还应加强宣传,发挥主流媒体的正确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