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可立法处置医患纠纷
医疗纠纷究竟孰是孰非,医患双方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为解决医疗纠纷处置难题,南昌市成立了医患纠纷调处中心。在省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医疗纠纷话题也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向大会递交提案,建议尽快出台《江西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使处置医患纠纷做到有法可依。
尽快出台医疗纠纷处置办法
近年来,各地医患纠纷频见报端,如若处理不好极易引得医患矛盾不断升级。为此,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建议,尽快出台《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做到有法可依。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建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办法》应完善医患第三方调解机制。成立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具有医疗、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的退休人员担任调解员,增加调解机构的群众代表性,实行免费调解。
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同时,应建立第三方赔付机制,实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由第三方(即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约定条款,在保额范围内支付医疗机构因医疗纠纷发生的赔偿。严格设定自行赔付封顶线,患方索赔要求如超过封顶线,一律进入行政调解或司法诉讼程序。根据现行各省市经验,建议赔付封顶线统一定为一万元,超过一万可申请调解。
农工党江西省委会建议,在医疗纠纷发生后,医院、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机构、公安部门要担负起相应职责。如因某方面在处置程序上出现疏漏,造成事态扩大,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