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请医生做手术酿事故,省妇幼为“胆”埋单7万

  11月17日,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请外来医生,手术时割破本院女医生王某某(化名)胆管,造成其1000毫升胆汁外溢赔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外来医生为王某某做胆囊切除术时,因手术切口小,外来医生不能充分观察患者腹腔内脏器解剖,误伤肝总管,造成1000毫升胆汁外溢,从而使王某某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该病例构成三级乙等医疗事故。外来医生还在手术区留下3根线头,成为王某某病情恶化反复发作的“罪魁”。法院认为,由于医院的过错,导致王某某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医院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院判决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赔偿王某某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抚慰金等费用共计7.29万元。宣判后,王某某和医院都没有上诉,该判决目前已经生效。

  2004年7月,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女医生王某某因患胆囊结石,经该院医务科领导安排,王某某住进了该院的小儿外科接受治疗。7月18日,该院从外医院请来医生给王某某做了胆囊切除手术。术后,王某某出现腹痛、黄胆,病情加重,同年7月26日,该院再次为王某某进行剖腹探查,发现胆总管瘘,大量胆汁外溢腹腔,医院遂为王某某行“T”型管引流术,清除胆汁约1000毫升。经兰州7位专家会诊后,2004年8月3日,该院将王某某转送北京301医院抢救治疗,才保住了王某某的性命。后王某某病情多次恶化,发现了胆管结石。经过多次手术,取出了结石,还从王某某手术区内取出3根5-7毫米的线头。虽然经过几次手术,王某某的病情还是不断恶化,反复发作,并留下胆管狭窄、排泄不畅、肝组织受损等不可逆转的后遗症。

  2006年9月16日,王某某将甘肃省妇幼保健院起诉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有关经济损失共计24.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