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用纱布,竟留体内3年

  因医生在手术过程中粗心将纱布遗留在病人体内,致使一位老人承受了3年的痛苦。近日,阜阳市颍东区法院调处了这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

  原告系一位年近八旬的老人,2006年曾因骨折在颍东区某医院住院治疗。老人在出院后的3年多时间内,伤口一直不能有效愈合。去年老人因伤口溃破流脓再次入院治疗时发现,医院在为老人手术过程中因疏忽大意将纱布条遗留在老人体内,致使老人不仅花费了上万元的医疗费用,还忍受了常人无法想象的疼痛折磨。老人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医院赔偿经济损失。

  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各执己见,互不相让。庭后,法官着重从调解上下功夫,经过多次调解,医院同意赔偿老人6万元。(周林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