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吉林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为科学有序地调处医疗纠纷、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级医疗单位的合法权益,近日,吉林市启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机制。

  副市长杨金顺出席活动启动仪式并讲话。

  近年来,随着医疗组织规模的扩展、就医患者的增多,发生在患者和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纠纷呈现上升趋势。针对这种现状,市政府通过行政立法颁布施行政府第222号令《吉林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医疗纠纷处置的长效机制。

  杨金顺强调,确保调解机制发挥作用要把握好三个工作重点:

  一是充分认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消除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从源头防止矛盾激化升级而影响社会稳定。

  二是切实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的调处作用。要始终坚持依法依规,确保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界定责任、调处矛盾;要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为医患双方架设互通互信互商的沟通平台;要始终坚持平等自愿,促使医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要始终坚持独立规范,提高调解的公信力,树立调解的权威性。

  三是不断促进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的健康发展。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的高度,全力推动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持续、健康、良性发展;司法、卫生、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为医调中心正常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各级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增强风险防范,不断完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支持配合医调中心开展调解工作,为打造和谐医患关系、建设“平安江城”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