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医疗纠纷的特点与防范

  医疗纠纷是指基于医疗行为,在医方(医疗机构)与患方(患者或者患者近亲属)之间产生的医疗过错、过失、侵权等赔偿纠纷。

  医疗纠纷通常是由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过失是医务人员在诊断护理过程中所存在的失误。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的过错。这些过错往往导致病人的不满意或造成对病人的伤害,从而引起医疗纠纷。

  除了由于医疗过错和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外,有时,医方在医疗活动中并没有任何疏忽和失误,仅仅是由于患者单方面的不满意,也会引起纠纷。这类纠纷可以是因患者缺乏基本的医学知识,对正确的医疗处理、疾病的自然转归和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以及医疗中的意外事故不理解而引起的,也可以是由于患者的毫无道理的责难而引起的。亦有人称之为医疗侵权纠纷,即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

  医疗纠纷包括医疗事故纠纷和其他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纠纷指医患双方就具体医疗事件是否构成事故、应否赔偿、怎样赔偿产生的纠纷。

  其他医疗纠纷包括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纠纷、不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医疗纠纷、医学会不予鉴定的医疗纠纷。

  医疗纠纷增多的主要原因

  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大大增强,患者及家属处处注意维护自己的利益。医院和医务人员尚不能正确认识这一点,从而处于被动局面。

  1、医疗工作和医疗行为更多的受到社会规范的强制性制约。而我们有相当多的人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

  2、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不能尊重并平等对待

  患者,而易出现纠纷。

  3、社会对医疗工作存有认识上误区,很多医学上正常的事情,却引起纠纷

  医疗纠纷的新特点

  ①数量逐年增多:医疗投诉多,要求医疗技术鉴定的多,要求伤残鉴定的多,同时新闻媒体参与的也增多;

  ②院方败诉的增多: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所采用的“举证责任倒置”,使医院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增多;

  ③赔偿数额增大:医疗纠纷的最终结果往往是向医院提出经济赔偿的要求,只要有对医院不利的情况,尤其是出现举证不能的情况时患者和家属就大肆喧闹,要求赔偿,数额越多越好;

  ④处理困难增大:多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发生原因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健全,而且社会各界一般认为患者是弱势群体应当加以特殊保护,因此处理起来非常困难;

  ⑤社会影响增大:特别是有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因患者要求高额赔偿不能满足,而反复向卫生行政部门、司法部门及相关媒体投诉,加之有些媒体缺乏医学知识,不明事实真相,盲目炒作,给医院的声誉造成极大损坏。

  医疗纠纷的防范对策

  如何防范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发生,这是国家卫生界和各医疗卫生行业最为关注的问题,各级医疗机构和专家学者对此也进行了最多的研究与尝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医风教育,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是预防医疗纠纷至关重要的一环。多个部门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大力表彰先进典型,严厉查处违纪行为,努力做到一切为了患者,一切服务患者,一切方便患者。以实际行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及纠纷发生。

  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

  医院管理者和医务人员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如《民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侵权损害赔偿及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不断提高预防医疗差错与医疗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

  加强病案管理

  病案是医疗过程各个环节的原始记录,病案中反映的问题往往就是医疗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它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是举证倒置的实施以来)。医疗机构必须重视病案管理,必须真正做到:①加强病案法制教育,提高责任意识;②强化各项制度管理,落实各项医疗文书(住院志、病程记录和辅助检查报告)的书写,特别是电子病历书写更要严谨;③严格病案管理制度,严禁随意出借、涂改和丢失。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各种操作规程

  当前医院都制定完善出了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各级各类医护人员的责任、工作制度和诊疗损伤常规等,如三级医师查房制度、首诊负责制度、术前术后讨论制度、疑难危重和死亡患者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交接班制度、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处方管理制度、“三查七对”制度、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会诊制度、术前与患者或其家属谈话制度等。

  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

  目前医院想方设法来强化医务人员及时服务、应答服务、谨慎服务、非特异性服务以及廉洁服务观念,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素质教育,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一切以患者为中心,改善服务态度,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的效率性、严密性、科学性、全面性和纯洁性,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在这方面总结了“十个一点”:医疗技术再高明一点、服务态度再热情一点、询问病情再详细一点、检查身体再全面一点、辅助检查再完整一点、病程记录再准确一点、告知家属再具体一点、治疗护理再合理一点、发现病情变化再及时一点、抢救再迅速一点。要是真正能够做到这“十个一点”,就可以显著提高医疗质量,这对减少医疗事故、降低医疗纠纷风险度是十分有益的。

  实施知情同意,防范医疗争议

  医院在医疗活动的不同阶段,自始至终都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治疗时多提出几套治疗方案,将每一方案的优缺点、副作用讲清楚,提出可供选择及建议选择的诊疗手段,让患者参与制定和选择;告知其服务的标准、价格和可能的服务期限,以及通过积极的救治措施仍可能发生不能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意外;凡是患者死亡的均应告知患者家属应当尸体解剖,从而实现医患双方在认识上的一致,避免大多数医患矛盾的发生。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

  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冲突不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部分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差,服务不到位造成的。为此,各大医院都采取了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加强医护人员的服务意识,强化医务人员的服务观念,改善医务人员的服务态度。目前医院主要从以下4点要求医务人员:①强化及时服务观念,提高服务工作效率;②加强“谨慎”服务态度,提高服务工作的科学性;③强化“应答”服务观念,提高服务工作的严密性;④尊重和维护患者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在这方面北京协和医院做得很好,他们成立了医患关系接待办公室,承担化解医疗风险的工作,探讨医疗风险管理,保证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立医疗纠纷应急机制

  目前国内关于医疗纠纷的应急措施主要有4方面:①建立医疗纠纷处理领导小组,一旦出现医疗纠纷,立即启动应急机制予以处理;②熟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掌握有关政策法规,有针对性地做好调解工作;③虚心听取患方意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态度要诚恳,要掌握工作方法与技巧;④处理难度较大的纠纷,要主动与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及卫生行政部门密切合作,及时提供真实材料,掌握工作主动权,为处理好纠纷奠定基础。

  在此方面,医院应建立了“医疗纠纷预警机制”。医护人员一旦发现病人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存在异议或医疗工作确实存在某些缺陷并有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时,就会发出医疗纠纷预警。他们根据医疗纠纷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和严重程度将预警级别分为三级,每一级别分别制定应对方案,并根据医疗纠纷预警登记,督导出现预警的科室分析原因,制订整改措施。

  警惕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高发人群

  研究发现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的高发人群主要集中在以下一些人群:①低收入患者、危重疑难患者、外科系患者以及反复询问医务人员同一个问题的患者及其家属;②绝大多数工作在临床第一线,处理急诊多,大手术多的高职称人员以及外科医务工作人员。对于这些医疗事故与医疗纠纷高发人群,必须重点防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