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与保安签合同,企业惹官司
日前,某市某汽配生产企业被曾在该企业当保安的胡某告上法院。胡某要求该企业支付其两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法定节假日补偿金,理由是该企业未与他签订劳动合,并无故将其辞退。
胡某自称,他在该企业当了11个月保安,双方却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近日,该公司无故将他辞退。愤愤不平的胡某向企业讨要说法,并要求该企业支付两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法定节假日补偿金。双方协商未果,引发劳资纠纷。胡某到市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要求调处解决未能如愿后,又向市人民法院提出申诉。
胡某如此“强硬”,是因为有法律给他撑腰。胡某说:“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胡某对法规条文记得一清二楚,他说按此规定,公司应付给他好几万元的双薪及补偿金。
胡某告诉媒体,他要求务工企业支付两倍工资及赔偿金已不是第一次。早在2012年时,他在一门企从事5个多月的保安工作时,双方也未曾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厂方并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其离岗。对此,他提出要求公司支付两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法定节假日补偿金共计约1.64万元。
“《劳动合同法》有规定,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依此法规主张权利,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当时我成功拿到了赔偿,所以这次也应该适用。虽然法院判决要等6个月时间,我也一定要申诉。”胡某说。
对此,媒体咨询了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劳动保障科科长胡法归,他表示此类劳资纠纷常有发生,之前还曾有一企业与月薪2万元的技术顾问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涉及赔偿金额不在小数。最常见的还是企业未与门卫或保安等岗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而引发的纠纷。
相关提醒
相关部门人士提醒广大企业主,一定要与所有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来避免此类损失。如果遇到员工不肯签的情况,企业方可拟定一份说明书,注明以下人员拒签劳动合同,并让对方签署姓名。签订劳动合同既能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企业也能防止有些劳动者钻此漏洞要求索赔而增加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