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无证行医男子医死人
近期,山东滨城一男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即开办诊所从事医疗工作,后在给一名患者输液过程中导致该患者过敏性休克死亡。该男子赵某经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行医罪提起公诉后,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0年春天,被告人赵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即开办一诊所,一直从事诊疗活动。2010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一名患者到赵某开办的诊所就医,自称患感冒。赵某遂提议为其输液,经患者同意后赵即准备为该患者输含有头孢拉定和鱼腥草的葡萄糖输液水各一小瓶。待患者输完头孢拉定换上鱼腥草,大约五六分钟后,患者自称难受、胸闷,赵某当即给患者拔掉输液器并采取一系列急救措施,但患者依然感到非常难受,赵某遂拨打120急救电话,患者被接往滨州市人民医院进行抢救。当晚9时50分,该患者因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