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患关系的症结在哪?
2010年8月,世界著名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文章《中国医生:威胁下的生存》称:“中国医生经常成为令人惊悚的暴力的受害者”,“医院已经成为战场,因此在中国当医生便是从事一种危险的职业”。我国针对此的政策、法律都出台了不少,但医患暴力冲突事件反呈增多之势,医患关系的症结究竟在哪?
笔者认为,造成医疗纠纷爆炸性增长和医疗执业环境恶劣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点:
一是法学界对医疗行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定性不准;
二是医疗投入不足,且医疗资源配置不公,医疗风险保险机制缺失;
三是整个社会缺少宽容。
三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一句话,是体制的原因造就了如今的医患关系。
虽然美国的医疗政策并不完美,但医患关系却比我国缓和许多,原因首先在于美国法学界对医疗行为的特殊性有着清醒的认识。美国医界普遍认为,现代医学科学能够治愈的疾病仅占全部疾病的25%。法学界认识到医学尚有局限性,因此在处理医疗纠纷时,会严格按照医学科学规则和医疗行为的特点定案,不会苛求于医方。
其次,在医疗事故的防范与处理上,美国注重的是从源头和制度上加以防范,而中国则只注重在事件发生后对人的处罚;似乎只要抓了人,判了刑,“平了民愤”,政府就尽到责任了。
再次,美国的医疗卫生投入远高于我国。从1993-2003年,美国的医疗开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3%。政府负担医疗费用比例达45.6%,另有36%是由私有保险部门投入的,真正由国民个人“自掏腰包”的费用只占16%。我国2007年真正用于医疗保障的投入不及美国的1/300。
最后,美国有医疗风险强制保险制度,而在中国则是缺失的。在美国,医疗风险的强制保险有两部分:一部分是医生购买的,专门用于医疗事故的赔偿;另一部分是患方购买的,专门用于医疗意外的风险救济。所以,在美国无论发生医疗事故还是医疗意外,患者都能得到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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