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入院28天后死亡,父亲上诉十年
20日凌晨5点,当阳市还在沉睡之中,一起曾入选中国2007年度十大维权候选案例的官司又要开庭了。60岁的蒋某林和妻子早早起床,赶往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10年前的那个夏天,女儿蒋某敏在三峡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现为三峡大学仁和医院)治疗28天死亡后,一起医患官司就主导着这对夫妇的生活。
历经多次审理、三次判决、四次裁定,这起官司仍未了结。20日是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作出三审判决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蒋某林夫妇的申诉下,进行再审开庭的日子。
女儿入院28天后死亡
1998年8月22日,是蒋某林人生的分水岭。这一天,是女儿蒋某敏生病入院的日子。
那时,24岁的女儿蒋某敏结婚还不到一年。蒋某林有不错的工作,妻子开了间个体服装店。蒋某林说,此前一年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日子。
但从1998年8月22日这天起,他的人生发生了巨变。这天,女儿下腹疼痛,到三峡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看病。医生诊断为卵巢囊肿,当天收治入院准备手术。
24日上午,在未经家属签字同意的情况下,医院妇科和外科医生先后实施两次手术,切除了蒋某敏卵巢组织、大部分胃及阑尾等器官。
对于手术的过程,三峡大学仁和医院医教科科长俞某某是这样对记者叙述的:妇科医生打开病人的腹腔后,判断为恶性肿瘤,将卵巢组织一锅端。由于当时医院不具备对切除组织的快速检验条件,遂让病人亲属带着手术切下的组织,乘出租车赶到葛洲坝中心医院进行检验。约50分钟后,病人亲属带着葛洲坝中心医院的快检报告赶到手术室,检验结论为“柯根勃瘤”。医院根据这一检验结论、临床经验及医学理论,诊断为胃癌转移到卵巢组织所致,在妇科医生做完妇科手术后,又由外科医生继续手术,切除了病人的大部分胃及阑尾。
下午1时许,蒋某敏被推出手术室,转至外科病房。
8月31日,在接受大手术后仅仅一个星期,身体非常虚弱的蒋某敏开始接受大剂量药物化疗,从此再也没有离开过病床,直到生命消逝。
9月19日下午5时许,蒋某敏在入院28天后死亡。蒋某林从此踏上了漫长的求证女儿死因和诉讼索赔之路。
医疗鉴定曝出6项诊疗缺陷
1999年6月15日,宜昌市医疗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本医疗事件不属医疗事故。病人死亡原因是疾病晚期及手术创伤致其不能耐受化疗,而最终出现骨髓抑制及感染、出血等严重并发症所致。但同时指出,医院在治疗中存在化疗用药不尽规范及化疗停止不及时的缺陷。
蒋某林不服此鉴定结论,要求重新鉴定。同年11月17日,宜昌市卫生局主持第二次鉴定。省肿瘤医院和湖北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现改名中南医院)的两位教授应邀参加,宜昌市人大、市信访办、市委宣传部和市政府文卫科的代表列席。
第二次鉴定认为,蒋某敏的死亡为严重并发症即感染所致,此医疗纠纷不属医疗事故。但医院实施化疗的措施,存在6项缺陷:一是化疗前的辅助检查欠完善,如未查病员的肝、肾功能;二是术后至化疗间隔时间过短,一般应间隔两周以上;三是化疗药物的应用不尽规范,对此病例而言,其化疗药量偏大;四是化疗停止不及时;五是当化疗出现毒副反应时,处理不够及时、不够规范。以上缺陷可加速病人的病情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