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理失业补助金
一、怎么办理失业补助金
1、办理失业补助金失业人员可以通过计算机登录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网上办事大厅和个人业务,输入信息登录,然后点击失业补助金申领登记,进入系统进行申领登记点击失业补助金申请模块,录入个人基本信息,签订申领失业补助金承诺书,在确认无误后按保存并提交上传申领数据,录入银行卡号即可领取失业补助金。
2、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关于办理失业员工退休问题的通知
为了妥善解决企业转制改革过程中失业员工的到龄退休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凡员工失业应按规定到劳动部门进行失业备案登记。失业期间到龄退休者,由劳动部门负责其退休申报手续。
2、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且符合我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负责其退休的审批,并核定养老保险待遇。
3、失业员工经批准退休后,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暂时由市总退休职工管理委员会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