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医疗事故鉴定舞弊将被究责
记者从河南省卫生厅获悉,4月20日,河南省下发《医疗事故处理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医疗事故鉴定人员有不按规定受理鉴定材料;不按规定进行调查取证;不按规定程序组织鉴定;提前泄露鉴定专家名单的以及存在吃、拿、卡、要等行为;涂改、销毁鉴定材料;威胁、利诱证人作伪证等行为的,直接
责任人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都将被追究责任。违反这些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受到调离工作岗位,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情节严重的,还将给予行政降级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记者李丽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