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一、承租人解除合同有哪些情形
1、有下列情形: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因第三人对租赁物主张权利以致承租人无法对标的物使用、收益行使租赁权的。
2、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承租人在如下情况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