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莼湖调解一起合同纠纷
合同签定,模具所有权归双方所有,但制造商擅自接外单,导致采购方拒付加工费。近日,奉化莼湖两家企业因模具开发合同起摩擦,最终在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的协调下,握手言和。
今年4月21日,奉化市AA有限公司与宁波BB有限公司签订了模具制作及采购加工合同,约定双方共同开发模具,所有权为双方共有。合同同时约定:模具开发成功后,AA公司负责为BB公司加工产品,后者向前者支付加工费。但在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AA公司却私自利用模具承揽其他公司的业务,最终导致BB公司拒绝支付31万余元的加工费。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模具所有权归BB公司所有,BB公司支付AA公司加工费3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