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协议离婚办理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一、协议离婚办理的手续材料有哪些

  1、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3、婚姻登记员查验材料,询问离婚意愿;

  4、等待离婚冷静期;

  5、离婚冷静期已过,当事人决定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6、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协议离婚手续办理流程

  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双方向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登记机关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5、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