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辞退孕妇怎么补偿
一、单位辞退孕妇怎么补偿
1、如果用人单位以此为由辞退怀孕女员工构成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向单位主张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二个月工资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2、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二、公司破产是否能辞退孕妇
1、如果公司破产,不能辞退孕妇,除非孕妇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情形,用人单位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依法宣告破产后,可因此与孕妇终止劳动合同,但要向其依法支付补偿。
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整
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