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户口失业金如何领取
失业金的领取条件有以下几条:
(一)失业者在劳动期间办理了失业保险,并且缴费满一年;
(二)失业不是因为本人自己的意愿;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而且有求职要求。这个和农村户口没有关系。
如果是城镇户籍员工,那就是按月领取失业金。但如果是农村户籍员工,且公司在参保时参加的是农业户口人员失业保险(个人不缴纳参保费用,均由公司缴纳),那领取的是一次性的生活补助。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1、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2、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的月份数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一)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二)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