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办事规程:提出申请─→审核,受理─→办证

  所需材料: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履历表,法人代表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资金证明,办公场所产权证或使用证明材料复印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拆迁工作人员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收费标准:

  办理时限:0个工作日

  办事机构:县房管局房政法规科

  办公地址:五津东路144号

  联系方式:028-82518639

  法律依据:建设部(1991)12号令《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成府发(1995)190号《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

  备注说明: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自有流动资金在200万元以上

  3、有8人以上经拆迁培训合格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拆迁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明确的名称、组织机构

  5、自行拆迁3年以上且无重大拆迁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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