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般规定为仲裁调解和法院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有:
1、审查立案。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执行书及有关法律文书后,应审查该申请执行是否合法适当,有关法律文书是否齐备,内容是否明确,被执行人是否有执行能力等等。
2、通知履行。人民法院决定对义务人强制执行时,应当先行通知义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动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将强制执行。
3、准备强制执行。填写行政强制执行证;确定强制执行的计划和方案;需要协助执行的,应书面通知有义务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4、实行强制执行。应当表明身份,出示执法证件和执行根据;执行结束后,应将执行情况书面通知申请执行的机关。
强制执行申请条件有:
2、裁判文书必须具有可执行的内容,即要求裁判文书须具有能通过积极作为完成的内容。
3、义务人拒绝履行司法文书规定的义务,这是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前提条件。
4、申请人在法定期间内提出执行申请。
5、符合人民法院的行政诉讼执行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