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出境证件的程序
留置出境证件的程序
留置出境证件,应当依法做出决定书,以此作为留置被执行人证件的执行依据。留置决定书应送达被留证人,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在适应留置出境证件措施时,应当注意的三个问题:第一,提供担保问题。被执行人的出境证件被扣留后,可以向执行法院提供担保。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后,执行法院应当解除留置措施,交还出境证件,准予出境。但执行法院应当对被执行人提供的担保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被执行人提供的财产担保、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或者境外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信用证等符合担保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并能保证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实现的。,准予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