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赡养老人能否继承房产?
四原告起诉母亲王某,要求继承其父亲遗产。法院查明,王某与丈夫共生育子女六人,均已成人,并建有房屋四间及院落。其夫于2012年4月份去世。2008年,王某曾与其丈夫就赡养问题提起诉讼,法院判令六子女分担赡养费。判决生效后,其中四个子女拒不支付赡养费。涉案房屋已经于2009年由王某经手卖了。原审法院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青岛市中院二审时,改判驳回了四人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
四子女长期拒绝履行对王某的法定赡养义务,王某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其通过变卖房屋维持生计的行为是正当的。《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