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赡养老人的子女可以参与遗产分配吗?
问:我是家中长子,老人一直都是跟我生活,我弟弟没有照顾过老人,最近老人过世了,我弟弟回来说要分我爸留下的房子,我爸走之前也自己写了遗嘱说要把房子留给我,请问,我爸留下的这个房子到底要怎么分。
答:1。《继承法》第十三条【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2、《继承法》第十六条【遗嘱与遗赠的一般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一人或数人继承。
3、《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综上,老人自书遗嘱将房子留给大儿子,按照《继承法》第十五条和十六条的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可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分配遗产时对尽了主要抚养义务的大儿子多分。对有能力抚养和有条件抚养的小儿子,却不尽抚养义务的,不分或者少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