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的公告-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06-10-25

  执行日期:2006-10-25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3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5)156号)的有关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编办共同清理审查,现将省级57个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执法依据、执法职责予以公告。

  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ОО六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

  省级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依据、执法职责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事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

  云南省经济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边防总队

  云南省卫生厅

  云南省统计局

  云南省体育局

  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农业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煤炭工业局

  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审计厅

  云南省公安厅

  云南省消防总队

  云南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文物局

  云南省文化厅

  云南省国家安全厅

  云南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云南省公路局

  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林业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云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云南省气象局

  云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粮食局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国家密码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地震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

  云南省档案局

  云南省测绘局

  云南省电网公司

  云南省盐务管理局

  云南省烟草专卖局

  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

  云南省旅游局

  云南省交通厅

  云南省广播电视局

  云南省环境保护局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

  云南省宗教事务局

  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云南省知识产权局

  云南省邮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