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深圳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卡(已婚的还需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有子女的还需子女的户口本,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件各一份)。

  2、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在银行抵押,那要带上复印件,银行按揭合同及近一个月的水电费单)。

  3、一寸白底彩色相片两张。

  4、加盖公司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一份。

  5、如须更换身份证的需准备身份证照相回执单。

  深圳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办理方式为本人带齐相关证件直接到房产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需经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公司办理手续(若是配偶房产须与配偶一同前往办理)。

  原集体户口那边的派出所不用再去了,也不需要开任何证明的。现在整个深圳市户籍网是联网的,所以同城迁出是很方便的事情。

  网友:那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呢?

  律师:办理程序:

  1、申请人持以上材料到拟迁入地公安分局户籍窗口提交申请,核验无误后一般当场签发准迁证,申请人签收入户档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请人持准迁证第二联回原籍迁出户口,领取迁移证明;

  3、持准迁证第三联、迁移证明、袋封入户档案材料和办理第二代身份证相片回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到迁入地派出所入户(16周岁以上人员必须同时申领二代身份证)。其中,提供《户主关于新增户内成员的声明》(《同意在本人房产立户的声明》)的,须户主(业主)同时到场确认。

  参考资料:深圳市政府-《招调人员办理入户须知(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