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员工

  试用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提前几天通知员工并无明确的规定,但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值得注意的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职工的,要求向职工说明辞退理由。

  试用期是指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这是一种双方双向选择的表现。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要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形确定。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补偿金。但这项权利的行使是有条件的,即要求单位证明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这部分的举证责任在单位。如:单位发现员工提供的学历证书存在伪造、提供的身份证明虚假等。如果仅仅是认为该员工工作能力不行,而无其他证据,则解雇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试用期辞退员工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具体情形确定,一般用人单位能够证明试用期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以辞退该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