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聘用合同制与正式编制含义

  聘用合同制与正式编制含义如下:

  2、指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人员数量的定额和职务的分配,由财政拨款的编制数额由各级机构编制部门制定,财政部门据此拨款。

  聘用制与编制有如下区别:

  1、稳定性区别

  正式编制员工极其稳定,享受单位较多福利,基本上不犯大错误,不会被开除。聘用制不稳定,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2、待遇不同

  聘用制一般待遇都不如正式编制,福利也没正式编制的好。编制工资待遇要好得多。正式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按政策规定及上级部门规定执行;合同制人员参照正式编人员标准执行,但实际上低很多或缺项。

  3、调动升迁

  正式编制人员可以提任副科级职务;合同制人员不可以。事业单位聘任制干部是没有编制的,类似于合同制职工,但福利待遇肯定是按照事业单位的,如果是公务员单位里的聘任制,如法院的聘任制书记员职位,那是按照公务员的待遇。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如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等,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适用对象不同

  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

  3、试用期的期限不同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