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怎么定义
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的范畴,劳务合同是经济法的范畴。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规定,适用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不可以同时签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的,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
(一)两者均以当事人之间相对独立的意思表示为成立。
(二)两者均以劳动给付为目的。
(三)两者均为双务有偿合同(即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四)两者均为继续性合同(即在一定的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