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如下区别:

  1、法律依据不同

  聘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是《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

  2、适用对象不同

  聘用合同适用的范围主要为事业单位,劳动合同适用的主体为企业。

  3、试用期的期限不同

  聘用合同的试用期可以为12个月,劳动合同中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劳动合同有下列特征: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