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施放系留气球的通告

  为减少失控系留气球对航空飞行安全的影响,根据《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重庆市气象条例》和《重庆民用机场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公开听证,决定在主城区及飞行主航线区禁止施放系留气球。现通告如下:

  一、主城区

  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大渡口区、北部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飞行主航线区

  (一)渝北区、巴南区、北碚区、涪陵区、綦江县。

  (二)万州机场跑道中心线及其两端各3公里(直线距离)、延长线两侧各2公里(直线距离)地区。即万州主城区;天城移民开发区的周家坝、申明坝、高梁镇、李河镇;五桥移民开发区的百安坝、长岭镇、长滩镇、白羊镇。

  非禁放地区的各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加大日常执法力度,以确保系留气球施放活动的安全。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