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美对华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

  2014年10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华无取向电工钢作出反倾销终裁,中国普遍:407.52%。

  同时,美国商务部作出反补贴终裁:某钢铁股份有限公司(Baoshan Iron&Steel Co。,Ltd。):158.88%;中国普遍:158.88%。

  在此次发布的反倾销终裁结果中,美国对德国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倾销幅度为86.29%~98.84%;对日本为135.59%~204.79%;对韩国为6.88%;对瑞典为98.46%~126.72%;对中国台湾为27.54%~52.23%。

  在此次发布的反补贴终裁结果中,美国对韩国进口的无取向电工钢补贴率为0.65%(微量)。

  2013年11月,美国商务部对华无取向电工钢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倾销调查期为2013年1月1日~2013年6月30日,补贴调查期为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7225.19.0000,7226.19.1000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