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企业名称权是知识产权吗

  企业名称本身不是知识产权,但如果企业名称与企业注册商标一致,则可以通过商标权这种知识产权对企业名称权进行保护。

  根据我国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同一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出现相同或近似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因此,即使企业名称不受知识产权的保护,我国有关部门依然通过行政手段对其进行了保护。但这里应当注意企业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构成。这四个部分只要前三项中有一项不同即可。如果您想要在不同领域保护自身的企业名称,还是应当将其注册为商标,通过商标权进行保护。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第六条

  企业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在登记主管机关辖区内不得与已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

  商号主要是指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的经营者在进行登记注册时用以表示自己营业名称的一部分,是工厂,商店,公司,集团等企业的特定标志和名称,依法享有专有使用权。商号权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所定义的工业产权范畴,经过依法登记而取得的商号,受到法律的保护。

  (1)商标主要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的,代表着商品的信誉,必须与其所依附的某些特定商品或服务相联系而存在,商标权属于知识产权;

  商号主要是用来区别企业的,代表着厂商的信誉,必须与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相联系而存在,商号权属名称权,所以商号权与人身或身份联系更紧密。

  (2)商标按照《商标法》的规定进行注册和使用,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并有法定的时效性;

  商号按照《公司法》或《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登记注册,同样具有专用权。其专用权在所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地域范围内有效,并与企业同生同灭。

  (3)商标权受到商标法的专门保护;

  而商号权仅比照民法通则关于企业名称权的保护方法保护。

  (4)带有某公司商号标记的含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到另一国家时,商标有必要在该国另行注册,商号没有必要另行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