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F案例分析一
某公司以CIF条件出口一批罐头。1、合同签订后,接到买方来函,声称合同规定的目的港口最近经常发生暴乱,要求我方在办理保险时加保战争险。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2、这批货物运抵目的港后,我方接到买方支付货款的通知,声明:因货物在运输途中躲避风暴而增加的运费已代我公司支付给船公司,故此,所付的货款中已将此项费用扣除。对此,我公司应如何处理?
试答:
1、我方可同意买方的要求加保战争险,但需由买方支付此笔保险费或另作商定。
2、此案例涉及CIF术语中的保险问题,在CIF术语条件下成交,按照国际一般的做法,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在合同的保险条款中,明确规定险别,保险金额等内容,这样卖方就按照合同的规定对货物进行投保。但如果合同中未能就保险险别等问题作出具体规定,那就根据国际惯例来处理,即:卖方只需投保最低的险别,并由买方承担费用,但在买方要求时,可在买方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加保战争险。
3、在上述安全中,由于目的港情况特殊,买方要求加保战争险,是在双方合同签订后,也就是说合同中没有订立需要加保战争险,是买方事后要求的。根据《通则》惯例,买方需自行支付加保战争险的保费,故而,对于买方加保战争险的要求,我方可以办理,但我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相应的保费。
标准版答案一:
1、我方应回函买方,声明输战争险的费用由买方支付和条件下,我方可答应买方要求,否则可以拒绝买方的要求。
2、根据2002年《通则》的解释,CIF术语,卖方负责投保并支付保险费,但这种保险具有代办性质,投保的险别、金额均由双方协商、确定写在合同里面,也就是说:卖方只需投保合同规定的险别,没有义务投保战争险,除非买方要求并由买方承担费用,那么卖方可以投保战争险。3、在上述案例中,由于买方鉴于目的港经常发生暴乱,而要求买方加保战争险,显而易见是在合同签订以后,也就是说双方并没有在合同中立明加保战争险,故而卖方需用加保战争险就一定得自行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标准版答案二:
1、我方应拒绝买方在将货船避风暴而增加的费用从货款中扣除的做法,应向买方追回这笔款项。2、按2000年《通则》的解释,按CIF条件成交时,卖方负责租船订舱、支付运费,但卖方支付的运费是从装运港至目的港的正常运费,因运输途中的风险而增加的运费,按照风险界点划分界线的规定,因由买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