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交付方式
知识产权交易是没有具体收费标准的,应该由交易双方协商解决,相关的费用包括转让费、税费、登记费用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十条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外国其他组织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手续。
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十五条转让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权利转让合同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作品的名称;
(二)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
(三)转让价金;
(四)交付转让价金的日期和方式;
(五)违约责任;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发生纠纷的话,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处理,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协商,实在不行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股转系统企业对知识产权出资的关注点
1、知识产权权属的问题
即关注用于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属于出资股东所有,其中重点关注是否是职务发明的问题。
2、知识产权价值问题
即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价值是否高估、作价是否公允,是否导致虚假出资,并侵害其他投资人的利益。
3、知识产权出资的程序问题
即用作出资的知识产权是否经过评估和验资,是否已交付企业占有和使用。
另外,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问题,即用作知识产权出资的比例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会引起股转企业的关注。
1、知识产权评估
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一般首选“收益法”。收益法常用指标有收益额、收益期限和折现率。收益额是指由知识产权直接带来的未来的超额收益。总体来说,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只是一种预测,难免带有主观偏差。因此,股转系统往往会在反馈意见要求保荐机构和券商就评估方法和作价的公允性进行核查,并发布法律意见。
2、办理财产转移手续
对于知识产权出资,根据企业法,应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即需将知识产权所有权属由出资人转移至企业,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验资
知识产权出资和货币出资、实物出资一样,须在出资完成后,由会计师验资后计入实收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