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思想表达二分法指的是什么?

  一、思想表达二分法指的是什么?

  思想表达二分法系著作权法理论上的一个基本原理,即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的表达,不保护作品反映的思想和感情。《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第九条第2款规定:版权保护应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工艺、操作方法或数学概念之类。虽然如此,但是实践中需要用到思想表达二分法的情况比比皆是。

  二、怎么区分是思想还是表达呢?

  第一、拍摄手法,即拍摄的方法、技巧等,一般属于思想的范围,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第二、镜头语言,即通过镜头表现出来的事物的开始、发展、高潮、结尾等过程,具体的镜头语言属于表达的范围,镜头语言的范式则属于思想的范围;

  第三、发型衣服,即视频中人物的装扮,属于表达的范围,但是一些常见的服装,例如西服、T恤等过于普通没有独创性。独创性,即独自创作,并有一定程度的艺术高度;

  第四、人物以及人物关系,属于表达的范围,但是过于简单的人物关系,则会因为没有独创性,不能获得保护;

  第五、音乐,属于表达的范围,但是音乐的著作权人与视频的著作权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而是另有其人;

  第六、厨房、院落的布置,属于表达的范围,但是如果只是使用厨房、院落布置的方法另行布置,则不侵权。由此可知,有些地方虽然有相似,但是属于思想的范围,其他人可以使用。

  三、思想表达二分法的作用有哪些?

  根据“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在涉及著作权的侵权案件中,需要判断的是被告未经许可使用的究竟是原告作品中的思想观念,还是思想观念的表达。其实,思想和表达的分界线很模糊。在一些案例中,法院主要运用了“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法来认定侵权。三步法是“思想与表达二分法”原则运用于实践的重要方法。在“抽象-过滤-比较”三步法中,首先将作品中属于思想的抽象部分抽离,再过滤掉两部作品中相同但又属于公共领域的部分,最后将两部作品剩下部分结合独创性要求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其中,“抽象”和“过滤”正是对思想和表达之间的界线划分,“比较”便是对两者之间相似性的认定。“比较”的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实质性相似”是指在后作品与在先作品在表达上存在实质性的相同或近似,使读者产生相同或近似的欣赏体验。所谓“实质性相似”的法律本质是保护作品的独创性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