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授权与委托区别

  (一)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的相关规定,委托和授权的区别在于:

  1、委托是双方民事法律行为,授权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如若委托,当事人之间一般要共同签署委托合同,但是授权只需要出具单方授权书即可;

  2、委托需要两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但是授权只需要授权方一方的意思表示即可。

  (一)授权是一种单方行为,不需要对方承诺。委托是一种双方合意的后果,其内容当然还是授权。委托是双方的事,授权是单方的事,一般是先有委托,后有授权,也可以不用委托,直接受权。二者区别的意义在于,如仅有授权则不能达成委托合同,其相对人亦无办理授权人指示的任务。

  (一)委托授权,是指委托人(被代理入)向受托人(代理人)授予代理权的意思表示。换言之,委托人将其愿意授予受托人代理权的内心意思通过一定的形式表达出来,这一行为就是委托授权行为。委托授权是一种单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以委托人单方的意思表示为成立要件,只要委托人作出了这一意思表示,受托人即取得了代理权,授权的法律效果随之产生。委托授权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但法律规定用书面形式的,则应当用书面形式(《民法通则》第65条第1款)。有关委托授权行为是委托代理的基础,而委托代理中的权利义务关系又具体反映在委托合同中。委托合同往往是授权行为的基础。二者既互相联系,但又各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