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公司商标能否授权其他公司使用吗

  (一)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不仅是产品的重要标志,还能通过转让和授权为企业创造额外的收入。商标授权又被称为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持有人通过与他人签订商标授权合同,授权对方使用其商标的权利。通过商标授权,商标所有人可以保证在不放弃商标权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合法使用自己的商标,甚至还有可能通过商标授权获得更多的合作机会。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一)普通许可,即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使用合同项下的注册商标。同时,许可人保留自己在该地区内使用该注册商标和再授予第三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

  (二)独占许可,可对抗商标所有人的独家使用,即在规定地域范围内,被许可人对授权使用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许可人不得再将同一商标许可给第三人,许可人自己也不得在该地域内使用该商标。

  (三)排他许可,商标权人和被许可人使用的并行,在此种情况下,除许可人给予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外,被许可人还可享有排除第三人使用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