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先实审再公开吗
发明专利要先进行公开,然后实质审查,因为审查的时间较长。《专利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专利实质审查是指专利局对发明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审查,对发明是否具备专利权的条件作出决定的审查制度。实质审查制中又分为即时审查制和延迟审查制两种。
(一)即时审查制,又称为一次性审查制。即时专利局对申请案进行形式审查之后,无需申请人提实质审查请求,就随即对专利申请的内容进行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审查,以确定是否授予专利权。即时审查制的优点是可以确保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质量,减少诉讼纠纷,这使审查程序得到一定的简化。其缺点是审批时间较长,且需要有庞大的专利审查机构。
申请专利的条件有:
(一)专利申请人需要是熟悉专利法和实施细则,并且详细了解什么是专利的;
(二)专利申请人必须首先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专利性调查;
(三)专利申请人还必须对准备申请专利的项目进行市场前景和经济收益的分析和调查;
(四)专利申请人填写申请书需要了解专利文件的书写格式和撰写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