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股权属于知识产权吗

  不是

  知识产权主要由三大块组成: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即版权),显然股权不涉及知识产权这一块。

  股权,是指股东因出资而取得的、依法定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参与事务并在公司中享受财产利益的、具有可转让性的权利。

  在股权让与担保中,股权受让人并未取得股东资格,所以因股权让与担保导致目标公司形式上变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也不适用公司法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

  在(2019)最高法民申6422号田桂川与河南天宝置业有限公司等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中,最高院认为:“双方签订转让协议,并到工商部门变更股权,均系履行上述担保协议之行为,与《公司法》第六十三条[7]规定的一人实际股东存在本质上的差异。”

  股权让与担保下,受让人获得优先受偿权,因此产生的清偿不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8]规定的个别清偿。

  在(2019)最高法民终133号黑龙江闽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最高院认为:“认定刘志平对讼争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不构成《破产法》第十六条规定所指的个别清偿行为。《破产法》第十六条之所以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的个别清偿行为无效,一是,因为此种个别清偿行为减少破产财产总额;二是,因为此类个别清偿行为违反公平清偿原则。在当事人以股权设定让与担保并办理相应股权变更登记,且让与担保人进入破产程序时,认定让与担保权人就已设定让与担保的股权享有优先受偿权利,是让与担保法律制度的既有功能,是设立让与担保合同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