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是上党委会还是总经理会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既可以是党委会,也可以是总经理会议。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方式可分为协议解除和单方解除。协议解除,即劳动合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而解除。单方解除即享有单方解除权的当事人以单方意思表示解除劳动合同。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如下:

  1、当劳动者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3、当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情形时。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