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可以赔偿吗,可以赔偿什么费用?

  孕期被辞退生育津贴可以主张赔偿。

  首先明确孕期被辞退用人单位已经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主张工资赔偿并要求赔偿生育津贴。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国家对孕期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做出了明确的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有权申请赔偿。

  《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42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孕期职工不存在法定过错被辞退,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可以赔偿的费用包括:

  1、赔偿金;

  2、二倍的经济补偿金

  3、双倍工资。

  离职之后是不可以申领生育津贴的。

  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完全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是为保障妇女劳动者在生育期间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生活需要而设立的保险。内容包括产假、产假期间工资待遇,生育医疗费用等。

  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月缴费,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作为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基数,按照0.5%到1%的比例缴纳生育保险费。缴费比例可根据经济发展和生育保险基金使用情况作适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