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蜜月夫妻火车上被炸致残,16年后索赔

  成都铁路局和北京铁路局称,这份报告实际就是一份赔偿协议。因为报告最后有这样的文字:“此案到此一次性结案,今后如在发生任何异议,与铁路无关。”这说明事情早就已了断,赔偿已没有基础。

  北京铁路局还称,他们医药费都花了几万。当时已把伤者治好。

  易某会说,当时是铁路局强行赶他们出院。第一次被送到一间小屋,她出院后就头疼,后来才被送回去继续治疗。后来又强行把他们送到火车上,病历都没给他们。至于那份报告,也是被胁迫所签,“当时不写就不给饭吃。”谢某良说,报告只涉及了保险赔偿,根本没有伤残、续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

  以案说法

  人身损害赔偿火车汽车差距大

  律师谢某良介绍,按我国法律,汽车和火车上人身损害赔偿差距大。

  公路旅客受伤适用的是民法通则和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如造成伤残,就要根据伤者所在地的人均年收入乘20年计算伤残赔偿,还有其他的住院费、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如两人分别在汽车被害成一、二级伤残,将可能得到50多万和40多万的赔偿。

  在铁路上受伤,则依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来定赔偿金额。该条例最高限额赔偿是15万元。这15万元没有具体名目,是一次性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