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软件著作权准备材料

  《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表》填写指南

  1、软件名称栏:全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全称。各种文件中的软件名称应填写一致。简称(没有简称不填此栏)。分类号:按照国家标准GB/T13702和GB/4754中的代码确定的分类编号。版本号:申请著作权登记的软件的版本号。

  2、开发完成日期栏:指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固定在某种有形物体上的日期。

  3、首次发表日期栏:指著作权人首次将该软件公之于众的日期。发表是指以赠送、销售、发布和展示等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未发表的软件不填此栏。

  4、软件开发情况栏:独立开发:即单独开发的软件。合作开发:指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填此项同时应提交合作开发合同。无合作开发合同的,申请者应提交相关情况说明委托开发:指委托开发的软件。应提交标明著作权归属的委托开发合同。无委托开发合同的,应提交相关证明。下达任务开发:指由国家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应提交项目任务书或合同。无项目任务书或合同,应提交相关证明。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拟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1.作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2.拟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有著作权归属书面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的,应当提交合同或者项目任务书;

  3.经原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在原有软件上开发的软件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应当提交原著作权人的许可证明;

  4.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人是权利继承人、受让人或者承受人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权利继承、受让或者承受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