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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小孩是否事实婚姻?

  免费法律咨询:两人一直以夫妻名义同居,并育有一小孩,是否成立法律上的事实婚姻关系?

  法律咨询律师解答:事实婚姻指的是没有配偶的男女,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1994年以前,我国是承认事实婚姻关系的。1994年2月1日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24条规定:“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公民以夫妻名义同居的,或者符合结婚条件的当事人未经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同居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适用新的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指出:“自1994年2月1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经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其婚姻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对于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应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此后,我国不再承认事实婚姻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