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男女双方在何种关系下属于事实婚姻?

  (一)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欠缺婚姻的法定形式要件;

  (二)具有目的性和公开性。即双方当事人具有终生共同生活的目的,并以夫妻名义公开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

  (三)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符合结婚的法定条件。

  我国刑法规定,事实婚姻是否构成重婚罪,主要取决于第一次事实婚姻日期是否存在于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如果存在于该日期前,则构成重婚罪。反之则不构成重婚罪。

  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有条件地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承认事实婚姻。尽管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经过确认,法律上将事实婚姻视为一种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予以保护。因此,事实婚姻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法律效力:

  (一)符合时间要求

  男女双方必须是在1994年2月1日(不含2月1日当天)之前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该日期之后,男女双方必须办理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夫妻关系。

  如果在此之后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而且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都不属于事实婚姻,不能建立合法的夫妻关系,而只是普通的同居关系,

  (二)符合结婚实质条件

  男女双方必须都已经符合《民法典》关于结婚条件的要求,即,

  1、双方自愿结婚;

  2、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3、都没有配偶;

  4、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5、没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