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唱片公司签约要给钱吗

  有给钱的有不给钱的,这些都是可以谈的,你要有个经济人就好了。

  具体看是什么样的公司,有些公司有欺骗性质。

  有些公司不敢冒风险,所以把这个风险转到歌手身上,其实还是他们对你的实力和今后投放市场中的效益没有把握,对于新歌手这种形式多些,但建议你最好不要投钱,找到真正欣赏你的公司,他们不会在乎这点钱的!

  (一)商标申请是按类别的进行注册的,相应的保护也是按类别,您的商标暂时还没有做到全类覆盖,那么版权起到一个很好的辅助保护作用。

  (二)商标申请周期较长,版权申请周期短,在商标核准前版权证书也可起到一定的防御保护作用。

  (三)版权可证明商标的归属权,以免日后因归属权问题导致商标无效。

  (四)版权一旦登记之后,其他任何人使用必须经过权利人的允许,否则都属于侵权。版权登记证书可作为权利证明,是著作权人启动反盗版维权行动的前提条件。

  (五)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所以,如果一件美术作品(如图形)被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或者一个图形商标被他人在别的类别上抢注,此时,利用版权在先权利进行异议或撤销,可能性就比较大。

  (一)根据我国法律,在因特网上发表的作品仍然受到同等的著作权保护。

  (二)本网站为编辑作品,整体著作权属于本人所有。本网站/论坛/博客许可他人建立友情链接,但链接所指向的内容应是本网站/论坛/博客首页。

  (三)本网站为非营利性/营利性个人原创专业网站,除部分有明确署名的作品外,所刊登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均为本人所拥有,本人保留所有法定权利。任何个人或组织如欲转载本人在网站/论坛/博客所刊登的作品,需遵守以下规定:

  (1)在网上转载,如转载人为非营利性网站,在遵守下列要求的前提下,可以不经本人同意而免费转载:保持作品完整性、署本人名、标明转载来源;

  (2)在因特网上转载,如转载人为营利性网站,可在遵守下列要求的前提下转载,并应支付相应稿酬:告知本人、保持作品完整性、署本人名、标明转载来源。

  (四)本网站明确署名的作品的著作权为署名人拥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