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侵权商标数量达多少个够刑案?

  一、侵权商标数量达多少个够刑案?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六十九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2、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3、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成立条件有哪些?

  1、该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

  2、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国家商标管理秩序;

  3、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即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销售的。如果行为人不知情,不构成本罪;

  4、客观方面必须具有经销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且经销金额较大的行为。经销包括批发、零售、代销等形式。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时是否明知的认定,应当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认定,只要能证明其知道或应当知道销售的是仿冒品的,即可以认定为明知。

  三、假冒注册商标罪与商标侵权区别有吗?

  假冒注册商标其实就是商标侵权的一种,涉及假冒商标的一般都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国家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213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成为本罪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即可构成犯罪。就单位而言,单位实施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客体要件

  该罪侵犯的客体为他人合法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以及国家商标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但只包括商品商标,不包括服务商标。

  (三)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某一商标是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该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般情况下,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罪的行为人都具有获利的目的,但依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不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构成要件,有些假冒商标的行为也可能是为了损害他人注册商标的信誉等。不论是出于什么动机或目的,均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如果是出于过失,即确实不知道自己所使用的商标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则不构成本罪,可以按一般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理。

  (四)客观方面

  该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

  1、行为人必须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一方面,行为人使用商标的商品与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是同一种商品;另一方面,行为人所使用的商标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

  2、行为人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