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用签名章的后果?

  一、私用签名章的后果?

  私用公章的法律后果是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构成了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如果构成了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关于签章问题有哪些建议?

  第一、应注意签章主体是否存在缺失。签名或盖公章,是协议各方就协议内容以明示的方式表明意思表示一致,或确认某些事实。如一方未签章,都不能证明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如有协议会约定:“本协议自各方全部盖章之日起生效”。此协议可能因一方未盖公章,不符合协议生效要件而不生效。

  第二、应注意签章主体是否合格或有合法授权。签名或盖公章的各方,应是与协议内容或事实具有法律关系、关联性的合格主体。如非当事人代为签订,应有合格主体的合法授权。如民间借贷合同的签订主体一般是出借人及借款人,他们之间是借贷法律关系的主体;如非本人签订,代理人一般应有合法书面授权;没有授权此后又未能被追认,签署无效。

  第三、应注意签章主体签名或盖公章是否错误。实务中大量存在签名不完整,只签姓名中的一两个字;签错名;只盖公章未签名且该公章未备案等现象。此种现象,一旦出现争议,可能就给不规范签章的一方规避其责任提供了机会。为达到证明目的,主张权益一方往往要花费更多精力、代价去寻找其他证据线索,补强该证据,形成证据链条予以佐证。

  第四、应注意签章的特别要求。在实务中各协议对签章的约定不同,如不符合其特别要求,可能不生效。如有合同约定:“本协议自各方签名、盖章之日起生效”。依其文义就是各方要既签名且盖公章才生效。如有合同约定:“本协议自各方签名或盖公章之日生效”。则一方签名或盖公章都生效。两者选其一即可。

  第五、应注意合同特别约定签章人或签章笔迹的方式。一些合同中会特别约定货物的检验人员、收货人员及签名或盖章式样。此协议该部分内容实质是授权委托,符合委托人、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委托权限等基本内容。该约定人员的签名或盖章视为委托人确认。因此,应按特别约定由该人员签收才可能被视为合格签收。

  第六、实务中无特别约定下,各种签章形式的法律效果差异。法人、非法人组织主体,公章加法定代表人(代表人)签名,最规范且证明力最强;只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名一般应认定为法人意思表示;如只有非法定代表人的股东或第三人自然人签名,应注意是否有书面授权或结合交易习惯等其他因素综合认定。

  第七、以买卖合同为例,签章问题的对策。针对送货单、收货单买方往往不盖章、签名不规范情况,如不是第一次交易且有结算经历,卖方应注意保留已结算的对账单、支付凭证、买方签名笔迹的单据,以形成证据链条,结合交易习惯、日常经验法则达到综合认定的证明目的。如为首次签名笔迹,应注意留存经买方授权或证明其为买方员工的证据(微信、语音、视频记录、快递送达签收记录等)。

  三、代替别人签字有法律责任吗?

  代替别人签字是否有法律责任视情况而定。如果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或者当事人对代签合同事后追认的,合同生效的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如果代签行为人没有委托授权或者超越授权范围的,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五条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一百七十一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一百七十二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